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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縣虎尾鎮興南大橋禁行總重15公噸以上之大貨車,特此公告。

刊登日期:2018/7/2
發文日期:2018/7/2
發文字號:府工運一字第1073315325B
主旨:本縣虎尾鎮興南大橋禁行總重15公噸以上之大貨車,特此公告。
依據:一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。
二、本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7年5月24日雲道交執字第1071301802號函。
公告事項公告: 一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。
二、本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7年5月24日雲道交執字第1071301802號函。一、管制事項:
(一)管制路段:虎尾鎮興南大橋。
(二)管制事項:禁行15公噸以上之大貨車。
(三)管制車種及噸數(含):大貨車,15公噸以上。
(四)管制時段:全時段管制。
二、本管制事項自公告日起實施。